吴赖自嘲的笑了笑,“是啊,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很幼稚,但更多时候,我还是觉得自己比较聪明🅮,哈哈!”
吴赖的笑声令我毛骨悚然,我总感觉他的话没有说透,他的语气总是那么矛🇳🜩盾,他的笑声,充满了自嘲和高傲,这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男人————也可以说是神经病。
吴赖说着就去🖍👚拿了一把吉他,然后🃎对我说道:“要不我唱首歌🚊👪给你听吧?”
“什么歌?”
“春末的南方城市。”
“好啊!”
我能听得出来,吴赖喜欢摇滚,他几乎从来不唱流行音乐。对于这一点,我们倒算是有共同爱好,喜欢摇滚的青年是孤独的,因为摇滚太具个性,太具有情绪了。
吴赖唱完一首歌,我轻轻为他鼓掌,不得不说,虽然感觉🅦他这个人怪怪的,但是唱起歌来还真不错。
吴赖问我:“上🄔☽次在广场🗍🚒,你是我唯一的听众,你💰🕜也喜欢摇滚?”
我点头,“农村来🝂🈓的孩子,从小没过音乐。只是喜欢,不太懂。”
吴赖又问我:“那你为什么喜欢摇滚呢?”
我想🕹🎤了想,说道:“因为流行☎音乐太难听了。”
“哈哈!”吴赖忍不住拍🗍🚒手称☎道,“说得太对了!”
我说道:“其实要是流行音乐☎质量好,倒也能入耳,但是现在的流行音乐,千篇一律,无病呻吟,听着令人作呕。摇滚也是一年不如一年,不过好在经典的歌曲很多,我们还可以怀旧。”
“是啊!”吴赖微笑起来,“你知道我🙤🌒⚅什么时候最开心💾🗡🝋吗?”
我说道:“我知🄔☽道,肯定是你唱歌的时候!”
“哈哈!”一向冷漠的吴赖再次爽朗的笑了,“没错,就是唱歌弹吉他的时候。你知道的,摇滚乐有一种神奇力量,他具有非常强烈的个性和情绪,🍳总能让我进入状态,这种感觉太好了,比做任何事都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