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世,刘琅的姑姑并没有上大学,最高学历也不过是高中,二十多岁到了工厂上班,四十多岁时赶上国企改革而下岗,后来当过房屋销售员,没有大富大贵,只是平平淡淡,最大的成绩就是培养出的女儿毕业后到了港岛工作,工资不少,但压力也非常大,姑姑就经常从北方跑到港岛帮助女儿做饭做菜,后来女儿结婚有了孩子,夫妻两地分居,姑姑又时常带着孩子南下北上,虽然辛苦,却没有任何怨言。
刘琅自己是一名大学生,是家里第一个大学生,他总觉得自己的父辈们没有多少文化,最高的姑姑也不过是高中生,但这段历史现在看来也与自己的名字一样有些疑问。
或许姑姑的学历不高,但是她绝不是没有文化,而且刘琅看得出来,她还是个文学青年。
“华锦,你快高中毕业了吧,是不是要考大学?”
刘琅的母亲在外屋一边洗着衣服一边和刘琅的姑姑聊着天。
“大学?我可考不上,那外语我一点都不会,爸爸也说,高中已经足够了,等我毕业就能直接参加工作,到时候我也能赚钱了。”
姑姑正坐在炕上看着书,头也没抬地说道。
“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姑姑拿着一本孤城文集突然小声的朗诵出来。
这首诗刘琅当然听过,也知道孤城这个人,他天才奕奕,开创了朦胧诗的先河,对一代人都有很大的启发,而姑姑朗诵的这首诗正是他在今年年初发表在一本诗刊上的诗句,据说刚一发表就引起了震动,成为了这个时代青年们心中的偶像。
“嫂子,这首诗写的多好呀!这种情绪,让我的眼前仿佛有了光明,我也想成为一个诗人!”
刘琅的姑姑陶醉地说道。
刘琅的母亲正在洗着刘琅的尿布,根本就没听到对方再说什么诗歌,不过还是随口问道。
“嗯,真是一首好诗,是李白还是杜甫写的?”
“噗嗤!”
刘琅实在是憋不住了,一口吐沫就喷了出来。
而姑姑脸上一露出一副尴尬的神情,似乎自己刚才是在对牛弹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