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二十七年五月二十深夜,杭州府🚽衙大牢发生了一场大火。
火势十分剧烈,燃烧了整整一夜。
等到🞑📘第二天,大牢已经被烧成废墟💳。牢里关押的犯人自然也都被烧死。
这件事惊动了闽浙总督朱纨。
朱总督第一时间赶到杭州府衙视察情况。
面对总督大人劈头盖脸的责斥,杭州知府郑有和🞡噤若寒🃟🙁蝉,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件事他虽然没有直接责任,但连带责任是没跑的。若要深究,一个失察之罪肯定挡🇿🞕不住。
若是放🖄🐃☶在一🃄🕍般时候也就罢了,偏偏最近杭州府衙大牢里关进了一批身份特殊的囚犯。
这些犯人都是一🛈🚜个月前双屿海战后俘获的海寇。
大部分海🞀寇已经被处死,总督大人刻意留下一些头目想要审讯些有用的信息。
这个时🖄🐃☶候🞀突然烧起一场大火,把大牢烧了个干干净净,岂不是太巧♟了吗?
朱纨自然也是十分愤怒。
只是他强自压下,没有发作。
毫无疑问这场火是有人刻意放的。
放火之人不希望朱纨从他们口中套出有用的信息。而且放火之人很可能在🏸官府之中有内🔃♢应🉄🄲🁣。
官商勾结,蛇鼠一窝。
这是朱纨万万不能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