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看,他心头越是震惊了。
第二章,第三章根本挪不开眼睛,屏息凝神,全神贯注的沉浸其中。
等谢灵云看完了第六章,后面没得看了,直接热泪盈眶,差点想要跪下膜拜!
长篇巨著的冲击力,给人的冲击力,绝非一首短诗可比。
再好的诗,也就那么几句,几个呼吸之间就读完了。
情感酝酿一下,激动亢奋,然后消减,差不多心情也就平复了。
可是,这种巨篇小说,一看就是以“时辰”、“天”、“月”来算。
沉浸其中,长达数日,甚至月余才能看完,反复的咀嚼其中的滋味。给人脑海的持续冲击,自然非诗词可比,简直是印在脑子里。
小昏侯著!
谢灵云这才注意到,这本《石头记》居然是金陵城头号大纨绔,小昏侯楚天秀的最新力作。
兄!
我的偶像啊!
鸿门客栈里写的那首昏侯新词,他反复琢磨,至今还没学明白怎么模仿来写呢。
这一眨眼,又出了一本鸿篇巨著。
你太牛了。
也就只有你,才能把一篇“小黄文”,把一个小公侯“偷尝禁果”的过程,硬是写出了史记一般的汹涌淘淘的气势。
由此可见,不是小黄文低俗,重要的是你要有把它写成一本千古名著的凌云壮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