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都夜总会门口,各式各样的豪车停在路边,比起现在流行的什么“养生迪吧”,这种老式的演绎型夜总会的客人大多都是中年大叔以及陪客户应酬的商务人士。
出入的男人们大腹便便,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搂着身边穿着超短裙、小热裤的“公主们”,脸上挂着笑容贴在“公主”的耳边调笑。
一双黑色皮鞋从门内踏出,陆泽松了一下领带,脸上带着明显的酒意,赶紧走到客户的前面,拉开客户的座驾副驾驶。
“唐总,您请。”
“今天谢谢刘经理和小陆的款待了,咱们过几天再见。”
陆泽的上司赶紧走过去,站在车门外弯腰对着坐在车里面的唐总寒暄,车辆启动后,他才挺起身子,去夜总会结账,然后才走到蹲在马路牙子上的陆泽身边。
“陆儿,行吗?来,抽颗。”
陆泽明显已经喝醉了,靠着身后的电线杆,勉强不让自己坐在地上,接过刘经理的烟后夹在耳朵上,也说不出话,只是对刘经理摇了摇头。
“明天放假,回去好好睡一觉吧,能自己走吗?我给你打个车吧。”
“不用刘哥,我自己......走回去,我家就在这附近,走几分钟就到了,你不是打车吗?我送你。”
拦了一辆出租车,把刘经理送进车座后,对他摆了摆手,然后晃晃悠悠的朝着前方走去,路过一家药房,走了进去。
他今天喝了不少,在饭店吃饭时,二两的杯连喝了七杯,啤酒大概五六个,接着转移战场,到了夜总会,啤的、洋的,喝了多少他都记不清了。
“给我拿两瓶力克。”
一瓶五块五,交了十一块钱,他走出药房,双腿发飘已经快失去知觉了,一屁股坐在马路边,也不管地上有多少灰,拧开一瓶一口干了。
可随后一瞬间,胃部剧烈的收缩了一下,肚子里的酒涌到了嗓子眼,他一弯腰,吐了。
呕吐物溅在鞋和裤子上,他没在意,醉成这种程度他也在意不了,只好又打开一瓶喝完,扔进垃圾桶里,朝家里走去。
他今年刚毕业,算上实习才工作一年出头,在一家不算太大的广告公司做设计,因为酒量很好,就被拉着经常陪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