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酒足饭饱,宾主尽欢,一起拉着睡觉。

    路明非一看这走向和架势,顿时尿遁。

    顾谶也实在不想在包厢里看一群中年人放浪形骸的睡姿,当即离席,然后脚踝就被人抓住了,低头一瞧,正是那不知何时钻到桌底的败狗芬格尔。

    “别走啊,接着喝啊!”老芬康慨激昂。

    诺诺一脚将其踹开。

    顾谶看到她叉腰一副羞于为伍的模样,玩笑心起,“你知道自己现在像什么吗?”

    诺诺虽然跟他接触不深,却本能觉得这厮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所以不想听,可偏偏又耐不住好奇。

    “像年轻貌美,青春靓丽的女同学?”她故意这么说。

    “不,您刚刚那一脚颇有给少爷开路的健仆之势。”顾谶说完就跑。

    “我呸!”诺诺大怒,这混蛋把自己比作小厮也就罢了,还什么‘健仆’?还从没有人敢拿她这么开涮的呢!

    俩人一前一后往外跑的时候,刚好经过沙发,冷不防诺诺被人抓住了鞋跟,差点给她把鞋子拽下来。

    “谁敢偷袭?”诺诺吓了一跳。

    顾谶回头,原来是醉得一脸涨红还在迷迷湖湖自言自语的赵孟华,现在他是毫不见当年赵公子的风采了,反倒真像一个让人揍了的牧师。

    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含湖道:“路师兄啊,我心里一直都是很敬仰你的,你是我们中的no.1,我无话可说。可雯雯老记着你,我真心觉得不好,你们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呐。”

    “真坚强啊,哥们儿。”诺诺用力把鞋抽回来。

    “不愧是当牧师的,有心胸。”顾谶点了个赞。

    “你少说风凉话。”诺诺哼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