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兄,如果你的提案真被通过了,还请务必带我一把,实不相瞒,我对金融业也是相当感兴趣。”
他的态度异常诚恳,弄得李亚东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此事明明是他先想到的,但最终却被自己“发扬光大”。
实事求是的说,如果中央真点头了,那么,最终批准通过的估计也是他的提案,而非刘勇好。
而如此一来,依照惯例,作为提案发起人,李亚东自然就有主导优势。
“这个好说,刘兄,我可以承诺一点,如果提案真被通过,股东名单里绝对会有你的名字。”
读书时歌儿就教了“吃水不忘挖井人”,李亚东可做不出得了好处后,便将刘勇好一脚踢开的事情。
再说了,即便他所提案的四家公司被批准成立,他终究还是要找合伙人的,否则岂不成了个人公司?
那是国家万万不可能同意的。
而刘勇好此人,简单的接触几天后,便知道是个能打交道的人。
另外,别忘了人家还是国工商联副主席呢,至少在国内的许多资源,是他李亚东拍马都不及的。
所以邀他一起入伙,绝对事半功倍。
“李兄仗义!”刘勇好顿时大喜过望,正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
“李总,你可不能厚此薄彼啊,也带带我们呀!”
“是啊,李总,我们跟刘总一样,也对金融业向往的很呐!”
倒是忘记了“隔墙有耳”,望向不顾车辆行驶,火急火燎地围拢过来一帮人,刘勇好没好气地笑骂道:“你们这帮家伙,什么摊子都想凑啊,你们有钱吗?别说四家公司,单是投资一家银行,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呀!”
众人被他怼得一脸悻悻,实际上……他们确实没什么钱。
如果说几百万,他们肯定拿得出来,但几百万得看你干什么,买大米那是可以买一操场,但拿去投资银行,估计水花都溅不起一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