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帕湿哒哒,轻轻一拧就会出水。狄云枫摇了摇头:“那么你想清楚要告诉我你心里头的那个想法了?”
十一点点头,拉着狄云枫往钧天楼外走了百来丈,最终找了处隐蔽的凉亭坐下。
“怎么?你还怕商囚听见么?”狄云枫皱眉道。
“这是我们俩之间的秘密,也是最重要的决定,”十一说着,拨开自己的衣襟露出粉嫩肌肤,狄云枫见势吓得魂飞魄散,赶忙后退道:“吾妻刚亡,万万不敢做这等大不敬之事,我尽力救治商囚便是,你赶紧把衣服穿上……”
十一挤了挤眉,拉住狄云枫衣袖,怒斥道:“见女人脱衣你就以为要干那事儿么?臭男人!”她又指着颈下肌肤道:“白莫离,你觉得我这一展肌肤如何?”
狄云枫偏过头去非礼勿视,干咳着道:“十一姑娘有话请直说……”
十一松开手,缓缓踱步于小亭中,叙述道:“初见商囚的怪病时我总觉得似曾相识,昔年我被涉足于幽魂客栈,有幸得见冥渊侯真容,他就与商囚现在的模样有七八分像!冥渊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在葬魂殿中挑选一具精壮的尸体当做肉身,偶尔还会索我一碗鲜血吃下。我知晓自身为极阴之体,血肉都有养尸炼魂之用。如此变换说来,商囚他一定是染上了某种跟鬼修有关的怪病……若真是如此,那我岂不是救他怪病的最佳良药?”
十一的想法狄云枫早有念想过,只是这种以人为药的作法根本就不能算是一种办法,这么做注定有人牺牲,于是这世上又会多上一对阴阳两隔的苦命鸳鸯。
商囚一定知晓自己最好的止痛药就是十一,他若食用十一一滴血便能停止瘙痒疼痛……但缓解痛苦的良药会让人产生依赖,生出一种即使意志再强也无法抵御心瘾,喝下第一滴血便会渴望第二滴,有了第二次便会有第三次,最后吃喝血吃肉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所以商囚才将自己锁在钧天楼中独自忍受痛苦。
好笑的是:
商囚宁愿剧痛也不忍威胁到十一。
十一则愿意献身为药拯救爱人。
这样算不算相濡以沫呢?
“若我们都没有权利享受完整的生命,那我觉得商囚他比我更有值得拥有,把我的一半给他,让他成为一个担当天下的男子汉大丈夫,我觉得这才好应征了‘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个贤内助’,若是如此,我死而无憾了。”
十一爱惜地揉捏着自己的皮肉,即使笑着却还是忍不住哭了出来:“若他的皮肉会不断地腐烂,不如就用我的皮肉为他填补,都说女人如衣服,这样……这样不论他以后有多少女人还是穿着我……”
这个女人已泣不成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