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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第一宇宙条约
二零五六年一月份,最重大的事情不是中国空军开始轰炸美国本土,而是一件关系到全人类的大事,即中国政府正式宣布,掌握了一种全新的航天技术,将为了全人类的未来清除太空垃圾。[..]
一月初,中国首先进行了几次航天发射,以此证明中国有能力清除太空垃圾。
随后,黄瀚林在北京召开了第七次东方同盟集团首脑会议,而刚刚加入的欧洲联邦也由总理皮诺率队,参加了这次首脑会议。
在会议上,黄瀚林拿出了谁都无法否认的证据,即中国所做的努力已经收到成效,有望在一年之内清除掉近地轨道上的太空垃圾,恢复航天活动。随后,黄瀚林正式提出,中国拥有近地轨道的使用权,并且将无偿向盟国提供使用权,而其他国家想要使用近地轨道,必须从中国手里购买使用权。
显然,大部分盟国首脑都表示支持。
问题是,皮诺当即就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国际法早就明确规定,外层空间是整个人类社会的财富,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国家集团,因此中国无权把近地轨道占为己有,也无权阻止他国利用近地轨道。
黄瀚林的答复很直接:欧洲联邦有本事就去清除掉近地轨道上的太空垃圾。
显然,皮诺根本无法回应。
随后,印度总理提出,应该按照在清除太空垃圾时所做的贡献,来分配近地轨道的使用权限。
毫无疑问,这等于把黄瀚林的主张变了个说法而已。
要知道,当时有能力清除近地轨道太空垃圾的就只有中国,而黄瀚林已经承诺无偿为盟国提供使用权。
结果就是,印度总理的提议遭到了众多盟国的反对。
说白了,真要按照印度总理的提议来做,其他国家就只能出钱,而且谁出的钱多,谁拥有的使用权就多。显然,与黄瀚林的提议相比,这就差远了,因为中国无偿提供使用权绝对不会按照盟国的经济实力来划分等级。
到这个时候,皮诺已经被排除在了核心议题之外。
不管他答应、还是不答应,结果都无法更改,即中国出力清除了太空垃圾,将独霸近地轨道的全部资源。这就意味着,如果欧洲联邦与中国解除同盟关系,那么今后所进行的航天活动,都要根据占用的近地轨道资源向中国支付费用,而确定费用的标准,则完全由中国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