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埃及制订战争计划,绝对不是小事。牧浩洋等了三天,才接到黎平寇的指示,暂时满足纳杰夫的要求,但是不涉及作战计划。这可难倒了牧浩洋,狭义上战争计划就是作战计划。不包括作战计划,还叫战争计划?
所幸的是,纳杰夫在十月十八日批准了由国防部与总参谋部提交的装备采购方案。
采购规模非常庞大,陆海空都有份。[bsp;陆军部分主要是三百六十辆24式主战坦克、七百八十辆27式步兵战车、四百八十门23式一五五自行榴弹炮、三百门25式一二二火箭炮与一百八十门28式三三零火箭炮,包括转让24式坦克、27式战车与23式自行榴弹炮的生产专利,以及在埃及组装部分坦克战车,合同总金额为七千八百亿元。
海军部分主要是从中国海军购买两艘护卫舰与四艘潜艇,均为在二零三零年后服役的新式舰艇,且在交付之前,将根据埃及海军的要求进行改进,配套装备则为三十二条重型鱼雷与九十六枚防空导弹。因为中国海军以半卖半送的方式交付六艘舰艇,所以合同总金额只有六百八十亿元。
空军方面,主要采购项目是六十架j-30i,即针对埃及的出口型,降低了战术指标,去除了部分昂贵的电子设备,单价在j-30的基础上减少了百分之二十五,也避免遭到出口禁令限制。此外就是四架大型战略预警机、六架战术预警机与六架电子侦察机。为了增强防空能力,埃及空军还采购了八套远程防空系统与二十四套野战防空系统。主要项目仍然是对已有战斗机的现代化改进,特别是数百架j-22与j-22的中期延寿改进,以及部分j-10的最后一次大改。因为项目众多,都是高价值装备,特别是j-30i,所以合同总金额高达一万六千五百亿元。
此外,埃及特种部队司令部还采购了部分装备,合同金额在一百六十亿元左右。
四笔合同,总金额高达二万五千二百亿元,相当于埃及在二零三四年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四十八。如果以埃及在同一年份的军费开支为准,即便全部拿来采购装备,也需要十五年才能完成。
显然,埃及没有这个经济实力与财政实力。
按照双方最终达成的协议,合同金额将分二十年支付,其中百分之六十以工业产品、化工原料、运河通行费、以及中资企业在埃税收与贸易关税等方式支付,百分之十五以黄金等贵金属支付,剩余百分之二十五以人民币支付。中国军火企业在二零三七年底交付第一批装备之后,埃及将首先支付百分之十五的硬通货,以及现金的百分之三十,其余款项由中国政府以信用担保方式提供年利率为百分之二点五的低息贷款,埃及用财政收入做抵押,在未来十九年内分期支付。
这么一来,埃及政府从二零三八年开始,每年只需要支付大约二百五十亿元。
当然,中国企业也没有吃亏。除了易货贸易之外,中国军火企业还可以转让在埃及的既得利益,让其他企业扩大在埃及市场的占有率。比如通过税收抵押,中资企业在埃及的税率将远远低于其他外资企业,甚至低于埃及的本土企业,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也就有更强的竞争力。
当时,双方签署的只是意向合同,不是正式合同。
按照中方提出的要求,在拯救行动结束之后,也就是二零三七年第二季度,才签署正式合同。
对埃及来说,这也没什么。
即便在二零三六年签署正式合同,中国军火企业也要到二零三七年底才有能力交付第一批装备。原因很简单,在二零三七年第一季度之前,中国军火企业的主要任务是完成拯救行动的生产重任,然后需要调整生产结构,为中国军队的武器装备进行全面维护,最后才轮到对外贸易。
几个月的缓冲期,对埃及来说也没有坏处。
在此期间,埃及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也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增加采购项目,或者是调整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