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不是林枫有意打击郑胜利,郑胜利无法像自己这样,一枪贯穿两头僵尸,的确是他射击技术有问题。
虽然郑胜利的射击技巧,在末世之前的人类中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但与在末世中苦苦挣扎的幸存者相比,还是差得远了。
这倒不是说末世中,那些人的悟性有多么的好,而是在生死压力面前,每个人都在快速的进步,而跟不上时代脚步的人,都被这个时代所淘汰了。
林枫想起了末世前的一个笑话,一个优良的猎狗却追不上整天东躲**的兔子,后来有人问兔子为什么跑的这么快。
兔子回答,自己是为了一条命而拼命奔跑,而猎狗只是为了一顿饭在奔跑,这才是猎狗追不上它的原因所在。
人间万事大同小异,末世中的人苦苦挣扎,压力远远超过末世之前的人类,因此才会迸发出常人难以想象的潜力。
这种射击技巧,虽然目前的人类,无人能够掌握,但到了末世后期,只要枪法好一点的士兵都可以做到,这样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
在郑胜利与林枫猎杀僵尸的同时,刘文定也不甘寂寞,拿着枪朝扑过来的僵尸身上射去,当僵尸伏尸满地之际,刘文定悄然问林枫说道:“老大,你干掉了多少僵尸?”
“十六枪,三十二个僵尸。”
“警察同志,你呢?”
“十六枪,干掉了十四头僵尸。”
也不是郑胜利的枪法差劲,而是那些僵尸在快速移动的时刻,郑胜利发出十六枪,能够击毙十四头僵尸,这在末世初期,这样的成绩已经算是很了不起了。
刘文定回过头,对林枫竖起了大拇指道:“不愧是我老大,果然得了我的真传,有前途。”
接着他回过头对郑胜利说道:“我说警察同志,咱两人的成绩差不多,我们日后还需要再接再厉,跟上老大的步伐。”
“你杀了多少僵尸?”
“十五发子弹,干掉了两头僵尸,嗯,本人枪法是好,你也不用用这种崇拜的眼神看着我吧,我这人一向很低调的?”
郑胜利气的直翻白眼,无耻的人他见过,但像刘文定这样不知廉耻,明明不如别人,依然拼命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人,他还是第一次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