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及利润分配,白手早有规定,也一直实行至今。
首先,白手对分公司的帐目,实行双重管理,就是总公司和分公司共同管理。
这样一来,分公司做不了假帐。
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也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的监督管理。
各分公司的财务人员,为总公司所派,一到两年轮换一次。
总之,总公司能对各分公司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出问题。
另一方面就是利润分配制度,简称一二三四。
一,百分之十留作分公司的流动资金。
二,百分之二十上交总公司,作为全公司的积累。
三,百分之三十上交总公司,除了用作总公司的分红,多出的部分纳入公司积累。
四,百分之四十留作分公司的分红。
总公司职员不实行股权分红,但参照下面分公司的分红制度。
白手宣布,总公司高层的分红,不低于分公司总经理分红的一点五倍。
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分红相当于分公司总经理分红的百分之七十五。
总公司其他职员,参照分公司职员的分红,制定相应的分红比例。
会议的最重磅决定,是白手宣布发展战略,未来三到五年内,公司将以开发商品房为主要业务。
白手还宣布,为了确保公平,六个建筑公司的规模将基本一样,年内都要达到六百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