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短篇精选>穿越历史>梦绕大唐 > 第二十七章寻常
    杀猪铺的屠夫是个超过两百斤的胖子,满脸横肉,一把剔骨刀在手里用的无比娴熟,四百斤重的肥猪仅用两只手就能轻松的拎起来,轻轻一丢就挂在了铺子外面的铁钩之上。

    去毛后的肥猪背上发出雪白的光,肚子里是好看的红肉。内脏被掏空,扔在一个巨大的木盆里,还有十几个猪手。

    这些东西是没人吃的,别说吃了,闻上一鼻子都干呕不止,血淋淋的看的渗人。

    猪肉并不好卖,有钱的人家从不吃这种肮脏之物,人家最钟爱的还是羊肉,偶尔还有罕见的牛肉可以解解馋。没钱的穷人也买不了许多,拿着几个铜钱只能买上几两肥肉,还挑挑拣拣的非要油水最多的白肉,难伺候的很。

    今天生意难得的好,一个仆人模样的小子穿的干干净净,远比路上其他人素净,一看就是哪家勋贵的得意小厮。不要最肥的白肉,而是要肥瘦相间的那块,三十个铜钱,十斤多。

    好说,剔骨刀顺势而下,毫不停顿,一刀下去仅凭双眼就知道斤两不差。把肉挂在勾子上,用秤砣称一下,木质的称干高高扬起,只多不少。

    三十个铜钱进了口袋,屠夫早上阴沉的脸立刻喜笑颜开,早上第一笔买卖就赚了十个铜钱,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啊。自家的婆娘还唠叨说自己没有几个铜钱赚,真是妇人之仁。

    只是这人买了肉却没有挪地方,支支吾吾的说想拿几个猪手回去。

    猪手?屠夫看看身后木盆里的十几个猪手已经从盆里冒了出来,不知道他要猪手做什么。

    反正自己最后也要扔掉,既然有人要自己也乐得省事。

    十几个猪手用草绳捆在一起,长长的一串,拎在手里很惹眼,引来众人的围观。

    奴仆从未如此失态,夺过猪手一路狂奔,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自己长这么大,还从未这么丢人过。

    猪手啊,不知道家主为何对这样的东西感兴趣,以后得找张管事说说,再有买猪肉这样的事不要让自己再来了,还是换个人好,自己现在恐怕已经在杀猪铺子出名了。

    张大几乎晕倒,看着下人带回来的十几个带毛猪手还在滴血他就忍不住想揍人,强压了几次才把腹中的怒火压下去。这是家主的决定,自己和一个下人发火也没什么用。

    大狗早就盯着大门,看到人一进门立刻两眼放光,挤开张大,乐呵呵的把猪手接过来,再看奴仆手里除了一块猪肉之外再没任何东西,立刻勃然大怒。

    自己听的十分清楚,主人说把别人不要的猪手和下水全部弄回来,猪手倒是有了,下水呢?那可是无上美味,这个不开眼的东西连主人的话都敢违背,好好的下水都没弄回来,着实该打。

    大狗在家里的地位很超然,与其说是奴仆,不如说是苏小义的朋友更贴切,虽然大狗向来以奴隶自居,但是家里所有人都感觉的出来,家主对大狗不是一般的好。到底认识的时间久些,又有恩情在里面,其他人羡慕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