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文兄,季文兄过奖了!”刘秀身体一僵,顿时再也拜不下去。
他当初只不过烧了一条山谷,在李秩口中,竟成了火烧太行山。而所谓剑斩黄龙,更是无稽之谈。那怪鼍模样再凶,体型再大,也是禽兽之属。跟传说中的能够主宰江山气运的龙王,半点都搭不上关系!
正准备低声解释上几句,手臂处,却又传来了一股大力,紧跟着,又听李秩笑着补充道:“既然来了,就赶紧屋里坐。我已经命人去城里最好的酒楼去订菜肴,半个时辰就能送到。咱们哥三个,今日定要一醉方休!”
“不敢!不敢!”
被对方的热情“烤”得浑身上下都不自在,刘秀停住脚步,笑着摇头,“季文兄赐饭,小弟按说不该推辞。然而家兄这次派小弟前来宛城,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断不敢因为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耽误了家兄所托!”
“哎——,饿着肚子,怎么做得了事情!”
李秩坚决不可松手,摇了摇头,大声反问,“况且既然来了宛城,什么事情还需要你亲自动手。只要吩咐一声,我李氏上下两百余口,任凭调遣!”
“是啊,文叔,先吃饭,然后事情交给我跟家兄来做!”李通也不愿慢待了刘秀这样的贵客,笑着在一旁大声帮腔。
“这,如此,就叨扰两位兄长了!”
刘秀无奈,只好放松了力气,任凭李秩将自己扯进了房内。一抬头,立刻又被屋子内的陈设,晃了个两眼发花。
只见靠近墙壁的檀木架子上,摆满了各色奇珍异宝。有的看上去古意盎然,有的却是金光灿烂。还有一部分,则看不出年代和质地,但无论造型还是铭文,都透着一股子浓郁的沧桑之感,让人的目光匆匆一扫,就立刻知道此物价值非凡。
“我李家名下,有几处当铺开在宛城。所以平时会收到一些先秦时留下来的物件。家兄不忍心让其被糟蹋了,每次遇到死当,就都自己花钱买了下来。”
李通为自家哥哥暴发户般的收藏癖好觉得脸红,小声向刘秀解释。
“这些东西,虽然正如晁大夫所云,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但每一个物件,都对应着一段故事。让其落在那些败家子手中烂掉或者毁掉,实在可惜。”
李秩却丝毫不领自家堂弟的情,接过话头,带着几分炫耀的口吻补充,“文叔卒业于太学,当读过嘉新公的大作,《西京杂记》。上面曾提到司马相如未发迹前,曾拿自己穿的鹔鹴裘换酒,与卓文君吟赋作乐。如果这鹔鹴裘落在别人手里,最后结局无非是一团抹布。而落在李某手中,则可以吊古怀今,平添几分斯文之乐!”
“嗯,季文兄大才,小弟望尘莫及!”刘秀眼睛微微一亮,拱起手,大声夸赞。
他印象中的李秩,乃是个为虎作伥的恶棍。非但相貌长得丑陋猥琐,内心深处也粗鄙肮脏,贪婪无耻。而今天再度相见,才发现自己原来的想法居然大错特错。李秩长得不好看是的确,但绝对不粗鄙。刚才短短几句话当中,先引用了前朝于是大夫晁错的,《论贵粟书》,又谈及了嘉新公刘歆(秀)的《西京杂记》。涉猎之广,记忆之强,恐怕可以让大部分太学生自愧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