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老汉捧着两个银锭子,布满青筋的老手,颤抖个不停:“将,将军,这怎使得呀,老朽一家,怎得能受得了您的大恩呐!”
“受得了,受得了!”
唐学志点头笑着,在曹老汉捧着银子的手上,轻轻的拍了拍,让他安心:“曹青一身本事,我可是早就看见过了,如果能加以点拨,日后必成大器,您老就放心的收下这银子吧。”
“当下,湖广乱局,还没有定数,留在这里,只怕还有周鹏义,马鹏义作乱。”
“明儿一早,你们一家,都随大军走!”
唐学志识人,不在于他有多大本事,而是在于他的忠诚!
曹青这种憨厚老实之人,只怕是现在,人家将刀架在他脖子上,也不会背叛自己,肯定是自己的死忠粉。
加上他自小生活在丛林中,以追踪猎物为生。
这种得天独厚的本领,是一般人不具备的!
曹老汉激动道:“那,那就让曹青带着小妹和几个娃和娃儿她娘一起走就好了。我老头子,都是脖子埋进黄土的人了,一把老骨头,禁不起折腾,留下守着这个家吧。”
曹老汉自他爷爷开始,就已经在这大山中居住了。
谁都知道,到了他这把年纪,出去了,也许就再也回不来了,还不如留在这里,死在这里,也算是落叶归根。
见他收下了银子后,唐学志也没有用强,同时告诉曹青,队伍明天一早出发,让他先去和家人做好准备。
曹家人,得知明天要和队伍走,都显得格外兴奋,特别是几个孩子,对外面的世界充满期待。
在士兵们准备就寝时,他们还在不停的将小脑袋,往门外钻,想看看这些带着兵甲人,在干什么。
以前,他们看到身穿甲胄的官军,从来都是躲得远远的。
现在倒好,自己明天就要跟着这些人一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