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8年澳大利亚沦为英国殖民地,成为一个流放罪犯之地
1931年成为英联邦内的独立国家
在1880年,英国往澳大利亚派遣新一任总督
当时叫‘新南威尔士’总督
总督的名字叫菲利普吉德利金
那个年代有法律
但在新南威尔士没有
总督就是殖民地的法律
凭个人意愿决定司法问题
比如一个死刑罪犯是立即执行、还是缓期执行,总督说了算
一个表现良好的流放犯人是否可以被赦免,也是总督说了算
可以想像他的权力有多大
有了权力,会缺钱吗?
那么多流放的罪犯,形形色色的人
十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何况是权力大无边的总督
那怕仅仅只是一小部分人或者是罪犯的家,有行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