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犬的确乖巧,会将主人视为神明崇拜敬爱,是个典型的狗腿子,与黑猫截然相反。
它会无时无刻不黏在身旁,喉间呜呜啜泣似的求摸,主人一离开便半死不活,日光明媚时,还会在府内的小花园撒欢。
符行衣知道它很好,可就是不喜欢。
见到白犬吐舌头时的憨态,她便会下意识地回忆起黑猫的臭脸,又拽又贱,动辄还用轻蔑的眼神鄙视她,同时不厌其烦地日日为她捕猎,从不间断。
虽名狸奴,却自立为主,将符行衣视为自己的“宠物”,嫌她是个咋咋呼呼的幼稚鬼,又别别扭扭地暗中呵护。
比起被宠爱,它更愿意照顾自己在意之人。
不被珍视的日子早便习以为常,不希望,自然也不会失望。
它仅会在死前放下一生坚守的尊严与骄傲,将真实的自己赤.裸地暴露在最信任的人面前。
符行衣鼻头一酸,脱口而出道:“以后每个生辰我都可以陪你一起过。”
聂铮瞳孔骤然放大,定定地凝视着她的脸。
符行衣未曾料到自己会说出如此不理智的话,连忙打着哈哈岔开话题:“话说回来,你为何要给自己取名为铮、字长巽啊?可是有何渊源吗?”
该死,分明是想问他究竟是真心或假意,然而每到当口便说不出来。
万一得到的答案是假意该怎么办?
问,担惊受怕;不问,纠结不休。
聂铮的声色有些醉酒时特殊的沙哑与低沉,煞是好听:“我的心上人,她本名有一个‘鸢’字。”
符行衣呼吸一滞,大脑短暂地空白了瞬间,呆呆地颔首与他双目对视,听人慵懒地轻笑道:“若能乘长风,便可带我的风筝姑娘一同逃往她喜爱的世外桃源了。”
这算是……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