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最后还是没有对思如提出的离婚给予支持,而是给了一个月的清醒期,在这期间,原被告有充裕的时间来考虑。毕竟离婚是大事,不排除有头脑发热一时冲动的行为。
从法院出来,王林拦在思如面前,十分诚恳的看着她说道,“慧珍,别离了,我知道我有很多缺点,可我会改的。”
“为了孩子,你再相信我一次好不好?求你。”
思如:……
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王母尖声打断,“你求那个贱人干什么!她要离婚,那就离,老娘就不信缺了她这世界上就没有女人了。儿子你听妈的,这女人越纵越得寸进尺……”
离婚?
当谁不敢呐。
王母拉着王林开始教子,王林皱着眉,“妈,你别说了!”
因为急语气听起来就有点凶。
再这么下去真的婚姻不保呀。
转头朝思如歉意的说道,“慧珍,你知道的,我妈这人虽然说话不好听但她没怀意的,是……刀子嘴豆腐心,对,你别……”介意两个字还没说出来,就被王母一阵呼天抢地的哭声淹没了。
她毫不顾忌形象一屁股坐在法院门口拍着大腿嚎叫起来了。
“……有了媳妇忘了娘呀……”
“我可怜呀……”
“辛辛苦苦养大儿子就便宜别的女人了……”
……
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