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安城:“……”
芙蓉酿向来以入口清甜后劲绵长著称,虽然搁在托盘上的酒壶不大,人泡在热水中酒气本就发散快,花仔的面颊已经变成芙蓉花瓣一样的深粉色,仿佛只要轻轻一掐,便能拧出花汁来。
姜安城能找到这里并非易事。
他先是审问了风长健房中服侍的下人,再命季齐把曹嫂带来,两处得出的结论,是花仔跟风长健几人去喝酒了。
通州芙蓉酿著名,酒楼也众多,姜安城几乎找遍了通州所有的酒楼,最后才来到这家带温泉的地方。
这家之所会排在最后,是因为姜安城觉得就算风长健等人再不懂事,也不该带着身上有伤的花仔泡温泉,花仔再不懂事,也不可能和三个大男人一起泡温泉。
因此找到这家,只不过是地毯式搜索的一环,其实心中已经在想也许除了酒楼,还有旁的地方可以喝酒。
然而上天狠狠照脸打了他一记耳光。
花仔不单和他们几个一起泡温泉,还一起喝酒,嬉嬉闹闹,在温泉池里扑腾得欢快,泡得无比开心。
姜安城杀人的心都有了。
花仔醉醺醺的,完全不知道自己大难临头,穿着里衣靠在池边,右臂抬在石台上,避免伤口浸水。
但就算是穿了里衣,衣料被水浸湿,贴合着肌肤,只要三人稍微注意,便能看出那与男子迥异的柔软线条,隐在湿衣下半遮半掩,异常撩人……
姜安城猛地让自己别开视线,平息一下微微紊乱的呼吸。
胸中熊熊的怒火不自觉压低了一些。
“这酒怪好喝的,就是不够辣,还是我们北疆的烧刀子好,一口下去,像火一样,从喉咙烧到肚子……”花仔说着,伸手去捞酒壶,“我酒呢……”
姜安城抓住她的手腕:“走吧,再泡下去你只怕要醉得更厉害。”
“哈!醉?”花仔手一挥,气势豪迈,“老子长这么大,就不知道醉字怎么写!拿酒来,我还要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