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众目睽睽,没有什么好狡辩的,刘石林低头认罪。
最后,由曾振藩宣布处理决定。
“刘石林按军法枪毙,他的两个同伙交与地方按律审判,其他人责打三十军棍,开除军籍!”
“轰!”
处罚决定刚念完,下面就炸了锅。
刘石林被杀头是意料之中的事,
大家主要是议论其余几个人。
打了军棍还不算,开除了!
曾振兴宣读完毕,等大家声音平息以后说道,
“请大家记住,我们是人民子弟兵,老百姓就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也是我们打胜仗的保证。
谁敢得罪百姓,就是得罪我曾振藩,就是得罪皇上,就是毁我长城,希望大家从心里记住这句话!”
接下来就是行刑。
刘石林被执法队押到场边,就地摁倒,冲着后脑一枪毙命。
他的那个同伙被地方上带走了。
其余几个人被按在地上,“扑哧”“扑哧”打了三十军棍。
裤子都被打烂了,腿上鲜血直流,估计短时间是不能走路了,他们是被抬下去的!
把人家鼻梁打折的那个发的几块钱都给人家赔了医药费,还落下个被开除的结果,何苦来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