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姗笑了笑,像个小姐姐一样伸手,抚摸着丁刚的额头,深情地说道:“我当然知道你是好样的,完全有能力创办自己的公司,而且一定会比红星公司办的更好。
可你想过没有,万事开头难。
你觉得自己应该是伸手找家里要钱,活成一个啃老族,甚至是败光家里的败家子,还是活成一个靠自己的本事打拼,关键的时候让家里帮一帮,让所有认识和不认识你的人,在所有的场合,都必须朝你竖大拇指的人?”
丁刚一怔。
这几天罗姗跟他在一起的时候,除了在床上,恰到好处地完美配合自己外,一旦自己谈到家庭、事业和人生上的话题,都是自己滔滔不绝,她则洗耳恭听。
没想到不鸣则罢,一鸣惊人。
第1次发表观点,就这么中肯并且内涵。
原以为她就是个没有读过大学,过早进入社会,随波逐流的浮萍,没想到她一开口,居然还有点人生导师的意思?
丁刚有点忘情地解释道:“姗,我可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绝对不会败光父亲创造出的家业,我只想借鸡下蛋。
我要说,我将来一定能够凭着自己的力量,创造一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公司,而且这家公司,一定能够超越现在的丁氏集团,你信吗?”
罗姗先是深情地凝视着他,然后凑过去亲了他一口:“信!不然,我怎么会被你迷倒?
不过你刚刚说过借鸡下蛋,你觉得对于你而言,你所需要的下蛋的鸡,究竟是你父亲拿出来的钱,还是在红星公司这段时间工作的经验积累呢?”
丁刚再次怔住了!
他不是个傻瓜,当然知道工作的经验积累,远比父亲的钱更重要,因为他缺的不是钱,而是工作经验。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这种话居然出自罗姗的口中。
是个女人,恐怕都希望我从家里,伸手拿出更多的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