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草给它还不吃,非得吃席,非要占一个位置。

    最后是刘三斤一拍桌子,哄着给小牛犊灌了七坛子老黄酒,才让它消停下来,把好酒的老梁头心疼的直哆嗦。

    吃完消停了几个时辰,夜幕降临,尸体也来了。

    有点多,大多数是冻饿而死的流民乞丐,还有些别的,比如无脸尸。

    秦河挑了两具,净身后交给了大王八,加上尔马浑的尸体三具一起烧,然后翘着二郎腿躺等奖励。

    尔马浑的尸体昨夜已临近焚化,今天不过小半个时辰,便彻底焚化了。

    皮影演绎,秦河看到了尔马浑的一生。

    和安巴谷出生部落显贵不同,尔马浑的出身要低贱得多。

    他出身鹰奴之家,是奴隶之子。

    所谓鹰奴,实际上就是一个落魄的小部落,会一手如火纯青的驯鹰之法,几代之前部落打仗没打赢,全部沦为奴隶。

    当然,这奴隶和关在笼子里的奴隶还是有区别的,你还在原来的地方生活,你该干嘛还干嘛,但有一点,你得定期交多少多少鹰,少一只就拿人头抵。

    重压之下,整个部落常年在温饱边缘挣扎,生活十分艰苦。

    尔马浑,就出身在这个穷苦的小部落。

    但尔马浑天资聪颖好学,很早就表现出驯鹰的天赋,驯养出来鹰孔武、凶猛,通人性,颇得部落族老喜欢。

    尔马浑还未成年,在族中的地位便已不低,时常带领族人外出打猎捕鱼,每次都能有不错的收获,军事能力也得到了初步的锻炼。

    挣扎过温饱线之后,尔马浑有了更多的资源驯鹰,嗅觉敏锐的他觉察到了奴隶主部落的衰落。于是他开始积蓄本钱,驯养更多的鹰,中看不中用的劣鹰上供,好鹰留下。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没过几年,狄虏部族越发强大,果然与鹰奴的奴隶主部落对上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