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同和静静地站在桌前,手中的钢笔宛如游龙般在纸张上舞动。
写字的速度很慢,仿佛将全部的精力都倾注到了笔下。
每一笔、每一划都流畅自然,犹如行云流水。
不夸张的说,简直和电脑体一样,工整漂亮得可怕。
这还是用左手写的。
众人围在一旁,惊叹声此起彼伏。
他们瞪大了眼睛,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没想到自己的师父还有这一手,平常倒是不显山不露水的。
还有刚才他明明还和温余说什么左手写字不太方便。
老凡尔赛了。
这钢笔字简直是艺术品。
不敢想象师父他老人家的毛笔字又是何种境界。
钢笔字比起毛笔字会差点意境方面的意思。
此时所有人的目光和注意力都在婚书上。
有的人微微张着嘴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如何表达;有的书法爱好者则激动地搓着手,眼中闪烁着钦佩的光芒。
这要不是师父写给湛明两人的婚书,他们说什么都要抢一抢。
不过没关系,师父人还在,明天必须求着他写几幅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