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起死回生?
七夜真的很无语。
他不明白这些英灵为什么一个比一个能躲,把他一个原本找上门、决斗、走人的过程变得越来越复杂,现在他硬生生被逼成了一个侦探,到处找线索,还不一定能找到。
唉,早期那些不怎么掩饰身份的目标,现在看来真是太体贴了,希望以后还能再遇到,而不是像最近这几个一样玩躲猫猫。
由于七夜出现在哥谭后,就发现这个城市监控摄像头特别多,所以他琢磨了很久,决定用罗宾汉robhood的卡。
因为罗他身上这件看起来不怎么起眼的绿色斗篷,是属于罗宾汉的一个宝具【无貌之王nofaceykg】。
使用无貌之王的话,七夜可以让自己的身体完全透明化,达到光学隐身和热能隐身,还能起到气息遮断的效果,在这种被摄像头包围的城市里十分有用,能轻易让自己宛如人间蒸发,而不至于被哥谭包括蒙面义警在内的各种人才给盯上。
……不是他杞人忧天地觉得自己找个人就会得罪大佬们,只是哥谭的蛇精病太多了,他得避免这种情况。卷进莫名其妙的事件里,会影响他行动的。
唉,如果是在纽约,他就不用警惕到这种程度。
总之,来到这个世界的三天内,七夜靠这件斗篷,成功地隐藏了自己的存在,并一路查到了今晚这批货有问题,结果就撞上了蝙蝠侠……就因为想躲开蝙蝠侠,所以他才走了两步,结果还不如不走呢,立刻就被发现了。
只能说不愧是蝙蝠侠。
但既然被发现了,后悔也没有意义,七夜立刻开始修改计划。
据他所知,无论哪个蝙蝠侠,在情报收集方面都是一流的,如果能让蝙蝠侠帮忙——好吧,可能性比较低,但就算是透露点什么给他也值了。
七夜这才下定决心坦诚一小部分,获取自己想要的情报。
往好处想,这也算是近距离观察超级英雄,他应该高兴一点!
面对七夜的问题,要说听没听说过“霍恩海姆”和“帕拉塞尔苏斯”这两个名字,那蝙蝠侠和罗宾肯定是听说过的。
“冯·霍恩海姆,自称帕拉塞尔苏斯,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的炼金术师……但我想你要找的不可能是个死人吧?”罗宾按照常理猜测,“既然是顺着药剂找来的,那你要找的人是个崇拜帕拉塞尔苏斯的现代炼金术师……或者药剂师?”